強化公司治理 金管會推6改革措施 要求設公司治理人員

▲針對與多明尼加斷交,金管會表示,對我國金融業影響不大,總曝險僅新台幣5.32億元。(圖/NOWnews資料照)
▲針對與多明尼加斷交,金管會表示,對我國金融業影響不大,總曝險僅新台幣5.32億元。(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27日舉行公聽會,規畫未來3年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至2020),預計將推動6大改革措施包括推動金融業落實股東行動主義、引進公司治理人員制度、提高英文資訊揭露比率、推動候選人提名制、提升公司治理評鑑效度及加強公司治理相關法令規章遵循,其中未來一定規模以上企業強制設置「公司治理人員」;2022年以前完成所有上市櫃公司審計委員會設置;外資持股3成以上企業,將強制編制英文財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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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指出,將藉由推動金融業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及出席股東會等,督促金融業者落實股東監督角色與行動主義,以有效提升上市櫃公司治理水準,預計將於2018年達成證券投資信託公司70%以上、其他業者(證券商、保險公司及銀行業者)50%以上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的目標。另將分階段推動銀行業、保險業出席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比率,於2020年達成銀行業、保險業出席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比率70%的目標。

由於董事會能否健全運作及有效發揮功能,關係到企業經營的成效。金管會也將引進公司治理人員制度,透過對董事的支援,以提升董事會效能,目前規畫先推動金融業及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設置;另將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分別於2022年完成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的設置,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

在提升資訊揭露品質方面,金管會說,目前我國上市櫃公司英文資訊的提供仍未普遍,考量企業成本,金管會將優先推動外資持股比率達30%以上或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提供英文版年度財務報告等資料,預計將自2019年起要求252家上市公司、89家上櫃公司公告申報英文版「年度財務報告」、「年報」及「股東會議事手冊」,

另國際間有越來越多投資機構開始重視企業的非財務性資訊,金管會除將要求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應依國際 GRI Standards 編製外,將評估篩選投資人較為關注之非財務性資訊於年報中揭露。

在促進股東行動主義方面,配合全體上市櫃公司均應自2018年起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金管會亦將要求上市櫃公司董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以利股東權利的行使;另將鼓勵銀行、保險及證券業等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及出席上市櫃公司股東會,以發揮機構投資人的影響力。

在強化法令規章的遵循部分,金管會研議修正證券交易法,對於違反「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及「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者,於證券交易法增訂裁罰依據。另將配合藍圖及公司法修訂,於上市櫃公司相關規章增訂公司治理規範,以及研議相關處置方式的多元性。

金管會強調,希望透過深化公司治理文化、發揮董事會職能、提升資訊揭露品質、促進股東行動主義以及強化法令規章之遵循等面向,鼓勵企業及投資者自發性重視公司治理,創造友善投資環境及提升資本市場國際競爭力為主要目標,並會就27日公聽會各界的意見一併研議後,請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積極推動,並加強辦理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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