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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長蘇文宏受理後立即偵查,經調閱監視器暗中蒐集相關證據,得知嫌犯未有中藥師執照及合格執業處所,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率警員張晁瑋、陳思廷、許恩嘉、董佳諺等人,前往嫌犯執業處所搜索,當場人贓俱獲,查扣金線蓮、混合中藥材18袋及中藥酒2桶等證物,帶回吳嫌(男、78年次、自稱陳老師) 幫人看診且未有醫師執照卻執行看病開藥行為,及同夥共犯陳嫌(女、50年次)等1男1女嫌犯。
警方調查,陳女做案方式是在醫院附近物色好對象,搭訕騙取信任,再帶往吳嫌處所看診,誆稱高價販售中藥材,騙取被害人金錢,謀取不法利益,另警方亦請衛生局人員到場對這批查扣中藥藥材進行送驗,待檢驗報告出爐,最後吳、陳兩名嫌犯,依詐欺、藥事、醫師法等罪函送法辦。
而屏東警分局表示,民眾不要輕易相信有神奇療效的藥,不要相信偏方,對於來路不名藥品,應遵守「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5不之原則,謹記「看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以防遭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