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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進一步表示,現行以銷售額計算銷售獎勵金,易使銷售機構著眼於創造高銷售額,而忽略投資人利益,而調整以投資人持有基金存量計算銷售獎勵金,可鼓勵銷售機構賣適合投資人需求的基金,並重視基金商品的穩定獲利,減少與投資人之間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
金管會表示,投資人長期持有基金,降低基金週轉率,有助基金業者增加基金操作彈性以提升基金績效,因此以 AUM 計算銷售獎勵金措施可提供投資人更優質的基金服務與投資收益,以創造投資人、資產管理業者以及銷售通路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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