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大旗揮動 蔡英文提名江惠民為新任檢察總長

▲新任檢察總長提名人江惠民。(圖/翻攝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官網 )
▲新任檢察總長提名人江惠民。(圖/翻攝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官網 )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蔡英文總統今(30)日提名現任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總統府並於今日送交咨文到立法院祕書處,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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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任期於今年 5 月 7 日屆滿,總統依據《法院組織法》第 66 條第 8 項規定,提名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黃重諺說明,檢察總長須具備《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 16 條各款規定資格之一,並有領導才能者。被提名人江惠民符合第 16 條第 3 款:「曾任簡任法官、檢察官十年以上,或任簡任法官、檢察官,並任司法行政人員合計十年以上者」資格款項。

江惠民現年 63 歲,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現任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歷任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常務次長等職。

黃重諺表示,江惠民歷經法務部及檢察系統工作將近 37 年,在檢察體系歷練及資歷完整,曾偵破張金塗檢察官遭槍擊案件;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促成鄭性澤無罪定讞;代表法務部參與外交部組團赴美爭取將我國自毒品轉運國名單除名;協辦立法院第四屆第四會期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相關工作;於擔任法務部常務次長期間,並督導籌備設立法務部廉政署。此外,江惠民參與 88 年及 105 年兩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深知民間對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願意全力投入司法改革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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