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4月嬰哭鬧 狠父竟徒手拗斷親兒四肢

▲苗栗一名男嬰長期遭父親施暴,醫護人員為傷口縫合時竟不哭不鬧,令人心疼。(翻攝畫面)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107年3月30日
▲苗栗一名男嬰長期遭父親施暴,醫護人員為傷口縫合時竟不哭不鬧,令人心疼。(翻攝畫面)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107年3月30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魏姓男嬰,滿月後只要哭鬧就會遭父親虐打,四肢都有被徒手拉扯、拗折的骨折傷勢,甚至還曾被父親用嘴咬住手臂再用力拉扯。男嬰在 4 個月大時因受虐血流不止,送醫後才保住一命,事件也因此曝光。檢方今( 30 )日依重傷害未遂罪嫌將男嬰父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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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男嬰的父親 21 歲、母親 20 歲,夫妻倆雖與家人同住,但平時各過各的,男嬰由父母照顧,兩人也不曾請家人幫忙照顧孩子。

檢警調查,父親疑因情緒控管不佳、受不了男嬰哭鬧,在 106 年 2 月男嬰出生滿月後,每次獨自照顧兒子時,多次對兒子施暴,徒手拉扯、拗折男嬰四肢,導致多處骨折。 106 年 5 月間,男嬰父親再度對當時僅 4 個月大的兒子施暴,除了徒手拗折男嬰四肢外,還用嘴咬住男嬰左手再用力拉扯,導致男嬰多處受傷,更因左膝內側一處長達 8 公分的撕裂傷血流不止,家人緊急將男嬰送醫。

男嬰經急救後保住小命,但醫師發現男嬰身上有瘀青和骨折情形,通報家暴重傷害。檢警調查時,男嬰父親稱不知情,男嬰母親也幫丈夫掩飾惡行,謊稱男嬰的傷可能是委託友人照顧時所致,但經檢警半年多的調查,戳破兩人謊言,男嬰父母才坦承犯行。

男嬰父親供稱,自兒子滿月後,每次哭鬧時,他就會用力拉扯、拗折兒子四肢,至少已有 8 次,每次動手後自己都很後悔,妻子也曾要他別打小孩。檢方訊後依重傷害未遂罪嫌將男嬰父母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男嬰目前也被安置,持續復健治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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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