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業者扭曲環保自然葬 內政部譴責

▲台北市在富德公墓建立「詠愛園」樹葬區,清明連假第一天,民眾掃墓祭祖。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107年4月4日
▲台北市在富德公墓建立「詠愛園」樹葬區,清明連假第一天,民眾掃墓祭祖。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107年4月4日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殯葬設施經營商業同業公會等團體5日刊登廣告「清明節要消失了嗎?所謂環保葬其實只是個美麗的誤會!」,反對政府推動環保自然葬,內政部強烈譴責該團體扭曲環保自然葬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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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強調,由於台灣土地資源有限,近年來持續推廣環保自然葬法,以利土地永續循環使用,且家屬親臨現場或在家祭祀緬懷先人,仍然可以傳承國人慎終追遠的精神。

內政部表示,105年全國遺體火化率已達到96%,火化後國人多將骨灰安置於納骨設施,但我國地狹人稠,土地資源有限,若火化後骨灰改以樹葬、花葬、海葬等安葬方式,不但可節省土地資源,同時符合世界潮流推動環保的概念。

現行殯葬法規明定實施環保自然葬法,應於主管機關所劃設的一定區域範圍內,且除海葬外,樹葬、植存須將骨灰埋藏於土中,並無環境遭受汙染問題,另外實務維護上添加溶磷菌於土壤中,有助骨灰分解,為樹木所吸收。

內政部指出,施作環保自然葬前,仍得依家屬意願的方式舉辦告別式,施作過程亦秉持維護亡者尊嚴的精神,事後家屬於特定節日可透過網路線上追思及親臨海葬或樹葬區現場等方式緬懷先人,也能選擇在家祭祀或追思,並未失去慎終追遠的精神。

內政部說明,有關目前全國辦理樹葬、灑葬、海葬等環保自然葬法,截至今(107)年1月底,公墓內樹葬、灑葬之地點有31處,已服務3萬2,587位;公墓外植存有2處,已服務6,765位;有9縣市可辦理海葬,已服務1,919位,整體服務量有逐年提升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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