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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後,莊女多次要曾男與妻子離婚,但曾男不願失去妻子也想與莊女繼續發展,便在前年 4 月至 7 月間,陸續傳送地檢署傳票及法院傳票給莊女,稱已遭妻子控告離婚,事後更傳離婚判決書證明已離婚。但莊女察覺有異,將鑽戒拿去鑑定後,得知「鑽戒」只是玻璃,之後又透過網路搜尋,發現曾男給的傳票及判決書,僅是取自網路圖片再改掉被告名字罷了,氣得向曾男提告。
曾男到案坦承 GIA 證明書、傳票等都是從網路下載、改圖,盼莊女原諒他,兩人經調解後,莊女選擇撤告,但因曾男涉偽造文書屬公訴罪,檢方持續偵辦。鑽戒部分,檢調認為只是贈與,即便不實也不構成詐欺,偽造文書部分,檢調認為曾男犯案手段太假,日前依涉犯偽造公文書罪將曾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