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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的這張「火焰槍照片」,即將成為美國檢方的呈堂證據。(圖/翻攝孫安佐臉書,2018.04.07)
據《三立新聞》報導,李昌鈺 6 日接受專訪時提到,孫安佐持有多發子彈對判決當然有影響,那個就不能說是打靶用的;至於他有沒有查過怎麼買 AK47 或是其他自動武器,則要看他電腦上有沒有其他不利的電話,或者試圖跟恐怖份子通信聯絡,由於這部分關係到「國土安全」,將交由「國土安全部」深入調查。
另外,李昌鈺也強調,認定孫安佐有罪最重要的關鍵是「有沒有意圖」,而這只要從孫安佐的網路通信內容去查,看有沒有和激進份子聯繫,就能查明。
▲警長 Michael Chitwood(奇伍德)(左)指出,提供檢方的200頁證據中,有一些是從台灣寄到學校,轉交給警局的。(圖╱翻攝 ABC news,2018.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