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好「原味內褲」想告出軌老婆 卻因這點告不成

▲男子蒐集到「原味內褲」,想用 DNA 作為證據控告妻子出軌,沒想到妻子與小王不肯,最後事證不足不起訴。(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男子蒐集到「原味內褲」,想用 DNA 作為證據控告妻子出軌,沒想到妻子與小王不肯,最後事證不足不起訴。(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1 名 30 多歲的陳姓男子,因懷疑余姓妻子與吳姓水電工發生婚外情,便開始偷偷調查,取得使用過的衛生棉、擦拭過下體的衛生紙與「原味內褲」等證據,想藉由 DNA 鑑定作為外遇證據。沒想到余女和吳男拒絕接受 DNA 檢驗,以致雖然在內褲及衛生紙上採出男性 DNA ,卻苦無對照組比對,最後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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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陳男發現妻子形跡可疑,時常跟吳姓水電工一起出外工作,懷疑他們發生婚外情。除了衛生紙、原味內褲外,還拍到了兩人全身只裹著一條浴巾的照片與上汽車旅館的發票。陳男認為證據足夠,便與妻子離婚,並提出妨礙家庭告訴。

余女和吳男到案後辯稱,兩人的關係只是「稍微好一點點」,根本沒有在交往、沒有發生性關係,兩人也聲稱不知道發票從哪裡來的。

檢察官認為,照片和發票並無法證明兩人曾經發生性關係,且陳男蒐集來的內褲、衛生棉也因時間、地點與取得方式不明確,無法當成證據。再加上即便已從內褲、衛生紙上採集到 DNA ,卻因沒有對照組供比對無法派上用場,因此全案以事證不足不起訴,陳男不服但遭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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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