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惠台31項措施內容 已完全在廈門落地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介紹各地、各部門落實「惠台31條措施」的最新情況,在文化交流、金融、社會交流等方面,都有新的進展。(圖/翻攝自中國網 , 2018.4.11)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介紹各地、各部門落實「惠台31條措施」的最新情況,在文化交流、金融、社會交流等方面,都有新的進展。(圖/翻攝自中國網 , 2018.4.11)

記者林仕祥/綜合報導

兩岸注目的「蕭習會」昨日在博鰲論壇舉行,蕭萬長當面向習近平表示,希望儘快提出「惠台31條措施」的施行細則,並確實落實執行。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11)日介紹各地、各部門落實「惠台31條措施」的最新情況,在文化交流、金融、社會交流等方面,都有新的進展,而相關內容已完全在廈門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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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曉光指出,連日來,各地各部門繼續加大力度推進31條措施的落實工作,在文化交流方面,有關部門正積極研究,將台胞納入文化領域獎項評選範圍的具體實施辦法;金融方面,中國銀行業協會台資銀行工作委員會、國家開發銀行和大陸台資銀行等單位加強合作,目前已有2個銀團貸款是點項目成功落地,金額約6.3億元(人民幣,下同),台資企業參與額度共計5500萬元人民幣;社會交流方面,福建、江蘇、山東等省正在開展台胞參評當地勞動模範的工作,有的已經產生獲選人選,將按評選程序進行公示。

此外,浙江溫州市已為台企、台胞落實同等待遇24條,包括台灣相關機構和人員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項目,享受與大陸機構和人員同等政策,對台灣知識產權在大陸轉化予以保護和激勵;支持台資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相關項目可直接與行業主管部門洽商合作等等。

馬曉光強調,福建省廈門市10日也正式頒布出台《關於進一步深化廈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在廈台經濟經濟交流合作、社會文化交流合作、台胞在廈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居住生活等五個方面,推出60條具體措施,其中「惠台31條措施」內容已完全在廈門落地,並結合廈門實際,增加了超出「31條措施」的新內容,既涵蓋台胞在廈門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居住、生活、就醫、交通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從更大範圍、更多層面位台胞在廈生活提供便利,為台企在廈更好更快發展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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