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OL控遭猥褻 同事作證「拿遙控器在滑」檢方傻眼

▲台北市一名 OL 喝醉昏睡後感覺到有手在亂摸,驚醒認為遭同事侵犯,憤而提告猥褻。(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 OL 喝醉昏睡後感覺到有手在亂摸,驚醒認為遭同事侵犯,憤而提告猥褻。(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 2017 )年 6 月間,台北市一名 OL 下班後與同事前往 KTV 聚餐飲酒,因不勝酒力倒下休息,昏睡之際隱約感覺到有一隻手在身上游移,對她揉胸、摸下體,驚醒後懷疑嫌犯就是她身旁的謝姓同事,提告對方猥褻。想不到,同事們出庭作證,反指當時女子欲打電話,自己拿電視遙控器一直滑,未見謝男靠近女子,最後檢方依罪證不足不起訴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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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女子指控,在 KTV 昏睡時一直感覺到有隻手在亂摸,偷溜進她身上的外套後,開始搓揉她的胸部,接著又移到恥骨與大腿間來回撫摸,最後竟直接伸入裙內撫摸下體,當下立刻驚醒,發現謝男就坐在身旁,認為遭對方侵犯,想拿手機打電話。

謝男到案後,辯稱當日因喝醉,頻到廁所吐或坐在椅上休息,完全沒碰女子,不解為何會遭誤會。其他同事出面作證時,指出當晚 9 時許,謝男與女子都已喝醉昏睡,之後女子突坐起拿著電視遙控器滑,詢問她發生何事,她還看著謝男回答「他怎麼可以摸我」,但當時謝男早已沉睡,怎麼喊他都無回應。

也有同事說,印象中女子醉倒睡著後,謝男沒多久也喝醉,坐在沙發上睡覺,那之後一直在睡、沒靠近女子過。聽聞各同事證詞後,檢方認為謝男當時與女子保持一定距離且已昏睡,無法憑女子單一指控認定謝男犯案,最後處分謝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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