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意車前狀態 車輛事故肇因最高

▲台中市第五分局邀集事故地點和平里里長、市府交通局、北屯區公所等相關單位至事故現場勘查,並向民眾做安全宣導。(圖/記者鄧力軍攝 , 2018.04.14\\)
▲台中市第五分局邀集事故地點和平里里長、市府交通局、北屯區公所等相關單位至事故現場勘查,並向民眾做安全宣導。(圖/記者鄧力軍攝 , 2018.04.14\\)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3月31日深夜北屯區和平里東山路1段308號前,發生2部重機車撞擊肇事死亡案件,初步研判係重機車「違反號誌管制規定」及「左轉彎未依規定」肇事事故。第五分局日前邀集事故地點和平里里長、市府交通局、交通大隊、北屯區公所等相關單位、人員至現場勘查,並向路過駕駛朋友強力宣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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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五分局為降低交通事故防制作為, 11日下午主動邀集事故地點和平里里長、市府交通局、警察局交通大隊、北屯區公所等相關單位、人員至現場勘查,向路過駕駛朋友及民眾強力宣導行經路口時要減速慢行、遵守號誌指揮、請勿酒後駕車等交安規則,避免因一時的貪快、貪杯而發生無法挽回的悲劇事故。

經統計分析107年度1月1日至4月10日止,各類機動車事故肇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態」最高、「未依規定讓車」次高、「違反號誌管制及左轉彎未依規定」再次高;機車肇事年齡以20-30歲最高、18-20歲次高;發生件數:東山路最高、環中東路次高,肇事時段以中午12-14時發生最多、夜間18-20時發生次多,為造成機車事故頻傳的主因。

警方已將車輛違反號誌管制、轉彎未依規定、超速、酒駕等重大肇因列為強力執法取締重點,同時希望透過轄區各派出所舉辦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及提報不合理交通工程等改善案,期能徹底有效降低汽、機車發生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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