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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表示,自己曾用簡訊向供貨商求證此事,當時供貨商回覆並未要求變更匯款帳戶,但他後來再次寄發電郵向供貨商重複確認時,對方回信稱是一時忘記此事,他信以為真後就分5次匯出貨款,總計約450多萬元。
未料供貨商後來使用通訊軟體WhatsApp傳訊告知張男,變更匯款帳戶為詐騙帳戶,他才仔細查看雙方通信的往來電郵竟遭竄改,供貨商信箱為XXX@XXdishfarm.com和vendenbusche@XXX.com,卻遭詐騙集團改為XXX@XXdishfarms.com和vendenbussche@XXX.com,兩者僅相差一個s,不特別檢視根本難以察覺,這才驚覺自己遭詐騙。
刑事局分析指出,這種詐騙手法通常起因於國外供貨廠商的電子信箱遭駭,歹徒取得供貨商與訂貨客戶的電郵對話紀錄後,另外偽造一個與供貨商神似的電子信箱,再寄送電郵給訂貨客戶並謊稱帳戶變更,要求將貨款匯入新帳戶(實為詐騙帳戶)。
由於「竄改電郵詐騙」的單筆財損都相當高,經常造成被害的中小企業重大財損,刑事局呼籲,公司行號若收到客戶要求變更匯款帳戶的電子郵件,務必以電話、視訊或其他方式再次向客戶確認,以免將貨款匯入詐騙集團的戶頭。(編輯:梁君棣)107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