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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女趁主管交辦登打資料時,記下可修改公司會計系統的管理權限帳號與密碼,自民國100年2月1日起登入系統,先低報行動電話的商品價格,再高報行動電話銷售數量,取得多出的行動電話後,再趁結帳日將落差修改,使結帳報表銷售金額與實際金額一致。
童女利用手法取得多出的手機,交給不知情的業者販售,6年來陸續侵占不法獲利達新台幣6000多萬元,造成網通電信公司虧損多年,業者見帳目銷售成績不錯卻虧損,決定逐一核對歷史帳冊,揪出童女侵占公司貨品。
童女坦承侵占,檢方查出童女近年購入數筆不動產,每年招待親友出國旅遊,並查扣她的帳戶302萬元及匯款給胞姊的21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童女8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7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