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險送命也不能離 菲婦女盼離婚合法化

中央社 國際 / NOWnews
中央社 國際 / NOWnews

中央社

(中央社馬尼拉16日綜合外電報導)以信奉天主教為主的菲律賓是除梵蒂岡外,另一沒有離婚法的國家,即使遭家暴險送命的婦女也難以離婚,而困在悲慘的婚姻中。菲國女性殷切期盼國會通過法案,讓離婚合法化。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8歲的達多(Krista Dador)婚後遭丈夫拳腳相向,差一點喪命,分居8年來,從未從丈夫身上得到任何金錢上的援助。訴求婚姻無效的高昂費用,迫使她考慮到中東幫傭,把兩個小孩留在家鄉給母親照顧。

在菲國東南部奎松市幫鄰居洗衣維生的達多說:「有時候,我想結束這一切。這是我要冒的風險。因為我失學,所以希望我的孩子上學受教育,我也想賺錢支付訴求婚姻無效的費用。」

菲國眾議院上月不顧總統和主教的反對,通過一項法律允許解除婚姻,朝離婚合法化邁進。

社會運動人士表示,即使成千上萬的菲國婦女想結束失敗的婚姻,擺脫家暴,眾院上月通過的法案在參議院可能還是無法取得足夠的支持。

菲國民眾唯一能結束不愉快婚姻的方式,只有合法的分居,但不得再婚,或者在民事上訴求婚姻無效。

然而訴求婚姻無效只限於少數理由,像是心智喪失或感染性病。家暴和出軌等原因都不在包含在內。

達多告訴湯森路透基金會(Thomson ReutersFoundation):「即使我差點被先生打死,還是得說服庭上為什麼要解除婚姻。過程太過冗長。」

菲國只有穆斯林可以根據穆斯林家庭法尋求離婚。穆斯林占菲律賓人口10%。

律師巴迪亞(Clara Rita Padilla)說,向她求助女性的故事通常都很類似,從婚姻家暴到漫長的法律程序。

她說:「在很多女性訴求(婚姻)無效的案例中,由於不是共同決定,丈夫往往不配合,而耗上數年的時間。」巴迪亞是提倡女性權利團體EnGendeRights的主管。

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雖和妻子分居,但他以小孩的福祉為由,反對離婚合法化。

勢力龐大的菲國天主教教會則表示,政府永遠不該讓離婚成為選項,而是要以其他法律來遏止家暴。

菲律賓天主教主教會議(Catholic Bishops'Conference of the Philippines)的官員說:「我們教誨(信徒),婚姻誓約一旦締結,永不得撕毀。仳離若變得容易,將無助維繫和捍衛婚姻。」

擔任記者的卡圭朗根(Mar-Vic Cagurangan)說,她日以繼夜工作,籌錢支付訴求婚姻無效費用2000美元(約新台幣5萬8964元),還有兩個小孩的學費。根據世界銀行(WB),菲國年平均所得只略高於3500美元(約新台幣10萬3187元)。

卡圭朗根說,為了讓案件加速審理,還得向法院職員行賄,每次庭訊付96美元(約新台幣2830元)。

現在和交往7年的男友同居的卡圭朗根說:「因為我想換取自由身,被迫付給他們更多。」(譯者:劉淑琴/核稿:鄭詩韻)1070416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