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同性伴侶依親居留 時力促加快行政腳步

中央社 生活 / NOWnews
中央社 生活 / NOWnews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6日電)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促請政府加快核定跨國同性伴侶在台註記辦理依親居留的行政腳步,讓制度更合理化。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指出,行政院長賴清德主持今年3月5日第17次性平會議時通過「同意國人在國外(25個國家)之合法同性婚姻,取得經駐外館處驗證符合行為地法之結婚證明文件,返台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後,可於外交部申請60天或90天可延期停留簽證,續於內政部移民署以國人之同性伴侶身分受理其依親居留」相關決議,然而民眾實際辦理卻困難重重,「別讓賴院長的美意變成芭樂票」。

在記者會上,跨國同性伴侶台灣當事人藍信偉與西班牙籍配偶方楷藍現身說明遭遇的困難。藍信偉質疑,台灣承認西班牙政府發行的護照,但對西班牙司法部門登記的婚姻關係並不承認?方楷藍在台灣無法以外籍配偶的名義申請依親居留。

藍信偉說,方楷藍下月16日居留證即將到期,如沒離開將面臨入出國移民法處罰。

另位跨國同性伴侶台灣當事人呂幸珊指出,與南非籍同性配偶於2015年在南非結婚,2016年曾向台灣申請婚姻登記,被駁回。去年台灣同性婚姻釋憲通過後,再申請婚姻登記仍被駁回,訴願也被駁回,理由雖說並非違法,但是目前於法無據。

呂幸珊表示,與第一線官員連絡時,大家都是願意幫忙,但都在等上級的指示。

出席記者會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連依親居留都不給,就更別說給婚姻登記了。」在台灣,到底把跨國同性伴侶台灣當事人的配偶都當成什麼人?至今都沒有辦法承認他們配偶的權利?她知道的其他案例中,也有相關當事人與菲律賓籍同性伴侶要辦婚姻註記,但從去年辦理到現今,都還無法辦成。

徐永明認為,這些不該是困難的問題,他呼籲「別讓賴院長的美意變成芭樂票」。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副組長尹育華表示,目前流程都已決定好了,可是因為外國人士入境以後比照異性婚姻,也就是依照移民法配偶入境停留改居留這部分需有完整配套,目前等相關單位意見彙整完畢後就會簽報行政院核定開始實施。

他說,同性伴侶的居留相關配套整體還沒有正式核定開辦,所以確實還沒辦法收件辦理。希望在有些權益方面,某些部會能夠儘快一起搭配,目前彙整意見中。

徐永明表示,跨國同性婚姻在當地國是合法,回到台灣應該比照異性婚姻處理。因為行政部門沒準備好,還無法受理登記,政府對此應加快行政腳步。(編輯:張均懋)1070416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