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同事擊斃通緝犯 警:重來仍會開槍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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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6日電)台南市一名竊盜通緝犯今天拒絕盤查還開車拖行員警,遭其他員警開槍制止中彈不治。開槍員警受訪時表示,當時同事被拖行情況危急,這是身為警察應做的事,重來一次還是會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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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警員劉耿銘今天上午在北區西門路三段一家肉粽店,埋伏跟監55歲的竊盜通緝犯翁姓男子,在翁男用餐完畢時上前表明身分。

警方下午公布的蒐證畫面顯示,翁男佯裝配合員警,卻藉故進入自小客車駕駛座並發動引擎。劉耿銘上前制止時,遭車輛拖行至道路中央分隔島。大橋所支援警力顏利丞、呂佩珉2人適時趕到開槍制止,其中一槍打中翁男右側肋骨。員警隨即通報救護車,但翁男被送往醫院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3名員警在過程中也都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劉耿銘、顏利丞兩人住院接受觀察,呂佩珉被車窗玻璃割傷手部,接受治療後出院。台南市代理市長李孟諺、警察局長黃宗仁等人下午一起前往醫院慰問受傷員警。

劉耿銘受訪時表示,他在翁男發動車輛後試圖去拔掉車輛鑰匙,但翁男馬上開車想把他甩出車外。車輛撞上中央分隔島後,還倒車再往前衝撞。當時若沒有緊抓住方向盤並擠進駕駛座,恐怕不是被拋飛到車道遭後車輾過、就是在車輛和分隔島中間被夾死。

顏利丞說,今天是從警約一年半來第一次開槍,當時看到同事被拖行面臨生命危險,只想制止嫌疑人。先朝車輛開第一槍後,對方仍繼續衝撞,才繼續開槍。這是身為警察應該做的事,同事的性命擺第一,開槍對他來說沒有什麼個人的感覺問題。

呂佩珉表示,這是她從警以來第一次開槍。雖然對嫌犯後來的狀況感到遺憾,但當時看到同事被車輛來回拖行,一定要加以制止。如果重來一次,還是一樣會使用警械。(編輯:張銘坤)1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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