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遭警方擊斃 翁嫌母親質疑不應把他打死

▲台南市一名竊盜通緝犯 16 日遭警方追緝時企圖逃逸並傷及員警,遭開槍擊斃。翁姓嫌犯母親製作筆錄時表示「兒子只是拒捕,他身上沒有槍,不應該打死他」。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攝 107年4月16日
▲台南市一名竊盜通緝犯 16 日遭警方追緝時企圖逃逸並傷及員警,遭開槍擊斃。翁姓嫌犯母親製作筆錄時表示「兒子只是拒捕,他身上沒有槍,不應該打死他」。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攝 107年4月16日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警局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今( 16 )日上午逮捕竊盜通緝犯翁國銘時,由於嫌犯駕車拖行員警企圖逃亡,遭大橋所支援警力顏利丞及呂佩珉開 6 槍擊斃。翁嫌的母親事後到警局作筆錄時相當氣憤,表示「只是拒捕,兒子又沒有拿槍,警方不需要將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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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派出所員警劉耿銘為逮捕正在吃早餐的 55 歲竊盜通緝犯翁國銘,事先在旁埋伏,經表明身分,翁嫌原本假裝配合,下一秒就奔向自小客車並發動引擎欲逃走。劉姓警員上前制止,翁嫌卻踩下油門加速逃跑,導致員警的頭遭車門夾住拖行 15 公尺。在支援警力趕到後,對翁嫌開 6 槍制止,嫌犯送醫急救仍然不治。

翁嫌的媽媽事後到警察局製作筆錄,在步出警局時對外表示「第一點他沒有拿槍,第二點兒子只是拒捕,警方假如要攻擊可以攻擊腳,不要選擇身體,射他的腳他不會走,打死他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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