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場減廢設施補助  4/23-5/7各公所申辦

▲豬舍高床。(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 2018.04.16\\)
▲豬舍高床。(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 2018.04.16\\)

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為逐年協助轄內畜牧場改善設備,今(107)年度持續辦理畜禽場各項減廢再利用設施的補助,受理申請時間自4月23日至5月7日止,請於期間內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農業課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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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處林慧如處長表示, 104至106年縣府辦理「雲林縣畜禽場減廢再利用設施(設備)補助」及農委會畜牧場各項設施補助計畫,積極輔導畜牧場設置高床、雨污水分離、廢水回收、沼氣再利用設施,推動畜牧廢水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減少用水及廢污水處理量,同時減少對環境的污染,104至106年合計480場畜禽場獲得設施改善的補助。

農業處表示本次補助項目包括第二次固液分離機、廢水處理曝氣機、風扇系統馬達變頻器、省電燈具、抽污泥馬達、沼氣再利用、除臭設施及除臭生物製劑、雨污水分離設施、高壓清洗機、飲用水節水系統、高床肉豬舍、節水牛床等設施,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本縣轄內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禽畜牧場負責人。(二) 申請項目三年內未受中央或地方相同補助項目者。(三)申請高床肉豬舍補助之豬場須具有合法使照。

農業處呼籲因名額有限,雲林縣符合上述條件之畜禽業者踴躍申請,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農業處畜產科或各地公所農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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