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周韻采/臉書應被納管了

▲臉書創辦人兼 CEO 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於美國時間本月 10 日上午,前往參議院出席首場聽證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 2018.4.12)
▲臉書創辦人兼 CEO 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於美國時間本月 10 日上午,前往參議院出席首場聽證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 2018.4.12)

文/周韻采

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連續兩天在美國國會聽證,很多人說聽證反暴露華盛頓政客對科技的無知,讓馬克占了上風。但這種說法是對政治場域天真的詮釋。政治人物處理的是政治問題,並不需要是個別領域的專業人士。政治人物沒有財經專業,但在2009年金融大海嘯時,他們制定了金融秩序法;他們也不是能源專家,但在BP漏油時,他們制定了嚴格的探勘技術規範。正因為聽證突顯了政治人物與網路界間存在巨大的鴻溝,也意謂著他們可能因民粹制定不可行的管制,反成產業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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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訕笑政治人物的無知,不妨先問問為什麼臉書讓政治人物有監管的動機? Cambridge Analytica事件其實揭開了潘朵拉盒子,人們開始意識到臉書的隱私權保護非固若金湯,而且是被俄羅斯利用影響美國總統選舉。這對政治人物而言,意味著未來他們有可能必須臣服臉書,才能與選民溝通,孰可忍,孰不可忍?而狂人川普執政後,已造成美國政壇的重大紛擾,民主黨人士處心積慮要彈劾川普,豈會放過此大好機會?共和黨人士則是出於矽谷與好萊塢就是他們的天敵,這一次雖然是川普得利,難保下次民主黨不會如法炮製,故也採取「聽其言、觀其行」的態度。尤其歐盟本月已實施通用資料保護管理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課責業者更嚴格的資料運用規範,使得美國政界長久標榜「自由放任」(laissez-faire)的管制哲學受到挑戰,而必須回應。

那麼馬克在聽證上宣稱已改善許多防護措施,能不能讓臉書在這波管制審視下安全下樁呢?恐怕很難。鑒於臉書已失去公信力,缺乏第三公正人的改革不是自律,無法讓民眾信賴。臉書應建立獨立的外部資安審核機制,如同會計師或審計制度,由其簽證隱私保護措施,定期公告。臉書也應成立獨立的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接受消費者申訴並調查其營業措施有無侵害特定消費者的隱私。

不消說,如果臉書之前都做了上述自律,今日也不會有8700萬人的個資被不當使用。所以不是不能也,而是不為也!至於臉書為什麼不願自律呢?也許是如馬克言,使用者希望一個開放的平台,連結全世界;也有可能是80%營收來自廣告的營運模式其實奠基於龐大與精準的個資收集,與使用者的隱私保護是一場零和賽局。所以收集個資是臉書的浮士德誘惑,故馬克表達,如果要完全的隱私保障,付費的會員制臉書應是解方。

管制原理告訴我們,當自律不可能時,他律就變得必要。即便在一片嘲笑聲中,南卡的共和黨參議員Lindsey Graham仍問了一個關鍵問題:臉書在競業中算不算獨占?馬克在這少數的時刻裡,竟顯得有點詞不達意。案例顯示,獨占所衍生的反競爭行為,從來沒有辦法以自律禁制。故要求被界定為獨占業者的臉書擔負公共義務是可行的,例如:臉書應將各政治群體內使用者的討論樣態,以去識別化的總體資料(aggregate anonymous data)方式釋出,提供他人研究。透過資訊透明,我們可更了解臉書推播機制,避免人們因處在同溫層被誤導,導致更大的社會隔閡。其次,臉書也應釋出必要數據(essential data)給競爭業者,避免後者處於不利競爭狀態。

歷史總是不斷地重複自己,每一個科技霸主在當時都是不可一世的,但最終都走到管制的道路上,從IBM、AT&T到微軟,無一例外。《經濟學人》報導臉書去年花了1150萬美元在華府遊說,它做了所有獨占業者都會做的事,但它並沒有更高的道德優越性,故管制政策出鞘是遲早的事。當然,政客們在做到智慧管制前仍有很高的學習曲線需克服,但臉書採取什麼立場:是學AT&T的「少輸為贏」(winning by losing)妥協;還是堅持自我治癒的能力,將會影響管制的幅度與密度。

●作者:周韻采/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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