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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導,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唐納多(James Donato)裁定,集體訴訟是解決臉部樣板爭議最有效的方法。
臉書表示他們正在檢視裁定內容,並在聲明中說:「我們仍認本案請求無理由,將強力捍衛我方立場。」
第一時間無法聯繫上原告律師。
2015年,用戶控訴臉書觸犯伊利諾州州法,違反隱私使用生物統計資料。
唐納多法官裁定,2011年6月7日以後,也就是臉書推出「標籤建議」服務的日期,遭臉書創建並套用臉部辨識演算法的伊利諾州用戶都符合集體訴訟當事人條件。
「標籤建議」服務的特色是用戶上傳相片後,臉書會就可標記在相片上的人提出建議。(譯者:梁元齡/核稿:鄭詩韻)10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