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處分成立 劉伯恩保住馬偕董事長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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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7日電)馬偕董事長劉伯恩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訴訟不斷,劉伯恩聲請假處分,台北地院日前裁定,訴訟確定前,劉伯恩可繼續執行董事長職務;律師吳庭歡說,劉伯恩可望於5月前重回馬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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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今年1月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決議暫停職務並停權,總會還選出另一名董事長蔡國明;劉伯恩無法接受,提起「確認馬偕醫院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並向法院聲請暫時狀態假處分。

根據劉伯恩提供給記者的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書主文,劉伯恩以新台幣165萬元為擔保,在訴訟判決前,准許劉伯恩繼續執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第17屆的董事長及董事職務,並禁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停止或解除劉伯恩的董事職務。

劉伯恩的委任律師吳庭歡傍晚受訪表示,劉伯恩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間有3個訴訟案,通常訴訟都會拖很久時間,因劉伯恩的董事長任期到今年11月,若訴訟判決拖到任期結束,可能導致劉伯恩遭受無法回復的損害,就提暫時狀態假處分,暫時維持劉伯恩的權益。

吳庭歡說,等收到此判決的執行令後,一般約1至2週,劉伯恩就可以依法重回馬偕執行董事長職務,5月以前應該會有結果。

劉伯恩下午受訪表示,感謝上帝讓法院做出公正客觀的裁決,等執行令下來,他就會依法繼續執行董事、董事長職務。(編輯:施燕飛/李亨山)1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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