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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制令羅列出10多項改善要求,其中,要求華南在今起30天內,與Fed認可的第三方合作,重新審視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間的電匯交易活動,是否有高風險客戶涉及可疑行為。
另外,包括在公司治理和管理監督、法遵計畫、對客戶的盡職調查、可疑活動監測與通報程序、警示審查與處置的改進程序及內部審計上,華南也須於今起60天內,向Fed遞交改善計畫及相關報告書。
這是繼兆豐銀行後、台資銀行在美國分行又傳法遵缺失,華南目前暫時未遭罰款,而是要求限期改善。(編輯:屈享平)107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