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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指出,中龍鋼鐵與企業工會自101年8月22日起召開第一次團體協商會議,歷經近6年、31次協商會議,今天完成團體協約簽訂,簽訂的條文中,特別著重在提升勞工勞動條件與工會保護政策。
勞工局表示,條文中包括如因業務性質變更而減少員工時,得優先將其調動至其他單位,以保障員工的工作權;員工工作滿一定年資的特別休假日數採從優核給;明定產銷盈餘獎金辦法及調薪制度化,藉以激勵員工,留任人才;開辦「員工儲蓄信託提存金」,並提撥一定額度獎勵金,對員工退休時增添一份保障。
黃荷婷指出,中龍鋼鐵是大台中地區規模龐大的企業之一,勞工局為協助勞資協商,除提供中龍鋼鐵與企業工會相關法令釋疑並實際入廠輔導外,更於今天出席見證中龍鋼鐵與企業工會完成團體協約的簽訂,為勞資雙方樹立良好互動典範,希望能帶動更多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營造和諧勞資關係。(編輯:黃于)107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