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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朱男在見到女子後竟直接將她帶回家中性侵,且還不只一次,更逼迫女子拍下裸照。事後,在去年 7 月底至 8 月底期間,一個月內,多次傳送裸照給女子,威脅要將女子裸照 PO 上色情網站「可以封鎖我...我會讓妳點閱率破萬」,更稱若女子身體被其他男性碰過,就要讓女子「生不如死」。
不僅如此,朱男更將女子裸照張貼在女子母親家附近,讓女子再也忍無可忍憤而提告。不過,朱男到案後僅坦承恐嚇與散佈照片,辯稱與女子為合意性交,且當時女子同意被拍裸照,強調絕非性侵。此說法不被檢方採信,最後依強制性交、妨害秘密、恐嚇毀謗等罪名,將朱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