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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少女忍無可忍,幾度出現自殘、失眠等創傷壓力症候群,直到某次被同學發現她用美工刀自殘,才讓整起事件曝光。對此,少女強調「因為爸爸還是會對我好」,自己並不恨父親,但由於父親會在妹妹面前不顧眾人眼光亂摸,認為父親行為實在太誇張,讓她感到相當害怕,才會忍不住向同學訴苦。
男子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女兒是因為想搬去和母親同住,且不滿他交女友,才會胡亂指控。不過,法官認為若少女要爭取與母親同住,不需利用恐遭親友異樣眼光看待的理由,更別說是誣陷父親,加上少女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男子也未通過測謊,最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等 4 罪,各判處 7 年 6 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 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