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清大物理奇才辯「不記得」 爸寶男殺人罪判18年

▲撞死清大物理奇才稱「不記得」,爸寶男殺人罪重判 18 年。(圖/中央社資料照)
▲撞死清大物理奇才稱「不記得」,爸寶男殺人罪重判 18 年。(圖/中央社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6 年 6 月 22 日晚間 11 時許,清大博士生林仲桓遭改裝車駕駛胡家瑞闖紅燈高速撞倒,捲入車底遭拖行 70 公尺慘死,胡男當時不僅加速逃逸,甚至將死者筆電丟棄企圖滅證,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全案於今( 23 )日宣判,二審高院駁回雙方上訴,重判胡男 18 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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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胡男當天深夜開車行經新店區中興路三段與民權路交叉口,闖紅燈高速違規迴轉,撞倒正過馬路的林仲桓及另名許姓女子,林仲桓遭捲入車底拖行 70 公尺,送醫隔天因創傷性休克,傷重不治,而許姓女子左側膝部及雙手多處擦、挫傷。

胡男被逮時辯稱當時車內音樂聲音太大、隔熱紙又黑,根本不知道有撞到人,否認犯行;卻又因此情緒不穩,曾試圖在新店家中持槍自轟,遭警方查辦。而在一審法院審理期間,胡男不僅嚴重遲到,還要父親牽著手走入法庭,過程中甚至態度極差,惹得審判長多次當庭訓斥,最後被依殺人、槍砲等罪判刑 18 年。

案經上訴,胡男在二審審理期間多次在父親陪同下出庭,全案於今日宣判,高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認定胡男犯下殺人、槍砲等罪,仍維持重判 18 年有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訴。

民事賠償部分,死者家屬求償 1454 萬餘元,胡男對此卻數度沉默不回應,最後由父親代為發言,不料他竟以輕挑口吻笑回「沒什麼好答辯的,反正也付不出來。」一審將於近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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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