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併元富證 評等、資本水準不影響 信評點出這原因

▲新光金副董事長李紀珠(左二)與元富證券總經理李明輝(右二)在證交所重訊記者會宣布,雙方董事會通過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換股基準日暫定9月30日,屆時元富證將成為新光金百分之百子公司。(圖/記者顏真真攝 , 2018.4.24)
▲新光金副董事長李紀珠(左二)與元富證券總經理李明輝(右二)在證交所重訊記者會宣布,雙方董事會通過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換股基準日暫定9月30日,屆時元富證將成為新光金百分之百子公司。(圖/記者顏真真攝 , 2018.4.24)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新光金控日前由副董事長李紀珠宣布,以換股方式合併元富證券,對此,中華信用評等公司表示,新光金及其核心子公司的評等與評等展望,不受金控計畫併購元富證的影響,也不認為此併購案對新光金信用結構造成實質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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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揮綜合經營效益及強化競爭能力,新光金與元富證24日分別召開董事會,並通過新光金將以發行新股,並採股份轉換方式,取得元富證券已發行非新光金持有普通股的股份,換股比例為每1股元富證券普通股轉換新光金0.96股普通股,以23日元富證收盤價來看,這次新光金收購價大約是溢價19%,換算現金價格約130億元,股份轉換後,元富證也將成為新光金百分之百子公司。

對此併購案,中華信評認為,新光金評等及評等展望不受影響,同時因新光金擬以換股方式併購元富證券流通在外的66.55%股權,此舉並不會對新光金資本水準造成影響。

中華信評在對新光金合併信用結構進行分析時,已經將元富證券納入考量,根據中華信評估算,元富證在新光金控集團2017年12月底時的總合併資產中約占2.8%。

中華信評表示,經由此項換股併購案,新光金對元富證券的持股比率將可由原先的33.45%提高至 100%,不過,此案仍待新光金股東會通過,並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可執行,目前時間暫定在2018年第3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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