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廠停工 敬鵬:另兩廠已復工 影響月產能3億

▲針對平鎮廠大火遭桃園市政府裁罰及勒令停工,敬鵬5月1日下午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圖/翻攝自證交所影音網)
▲針對平鎮廠大火遭桃園市政府裁罰及勒令停工,敬鵬5月1日下午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圖/翻攝自證交所影音網)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車用 PCB 大廠敬鵬平鎮廠大火,桃園市政府開罰,並勒令停工。敬鵬今(1)日召開重訊記者會表示,尚未收到停工與廢水相關罰款相關公文,但預計約裁罰金額分別為3至300萬元、30萬元不等,而 P2 及 P3 廠已於火災中受損停工,預計影響平均月產能約新台幣3億元,P1、P5廠部分停工面積在2%以下,加上停工時間極短,未造成生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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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鵬發言人蕭公彥說明,桃園市環保局分別於4月29日及4月30日開出3張罰單,3張罰單皆針對消防廢水未妥善處理,非針對工廠生產的廢水,依處罰條款裁罰金額為3至300萬元,但最後裁定公文尚未收到,因此不知實際處罰金額,待收到公文後會公告,而此罰單並無指示停工事宜。

至於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在4月30日前往平鎮廠區檢查,因 P2、P3 廠已無法生產,故直接勒令停工,另 P5 及 P1 有小部分遭停工,其中 P5 廠化學車缺少洩漏偵測器,裁定停止作業,但已於4月30日下午改善複查後,恢復作業;P1 廠化學倉也因缺少洩漏偵測器及等裁定停止作業,在今日上午改善複查後,現已恢復作業

由於 P1 及 P5 廠部分停工的面積在2%以下,且時間極短,故未造成生產上的影響,停工處分附帶有罰款最高30萬元,但最後裁定公文尚未收到,不知實際處罰金額。

在財務損失方面,他說,環保罰單及停工處分都有罰款,但最後裁定公文尚未收到,因此,不知實際處罰金額。但 P2、P3 廠已於火災中受損故停工,預計影響平均月產能約新台幣3億元,P1、P5 廠部分停工面積在2%以下,因時間極短,未造成生產影響。

在改善情形及因應措施部分,蕭公彥強調,敬鵬目前正在實施應變計畫,以桃園廠區、平鎮廠區 P1 及 P5 廠、中國大陸廠區及泰國廠區的產能,支援受損的 P2 及 P3 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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