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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署在古坑新庄活動中心辦理國有耕地承租說明會。(圖/記者蘇榮泉攝,2018.05.01)
劉建國指出,這298公頃之未登記土地均位在山坡地範圍,其中94、95年完成國有土地登記620筆。已劃入山坡地範圍,除現況為建築用地及交通水利使用,均編定為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其中出、放租國有土地285筆錄,面積101公頃)。96至98年完成國有土地登記943筆,因土地位屬「山坡地」範圍,受「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管理辦法」及「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山坡地範圍無法新辦出(放)租規定影響,無法受理出(放)租。
劉建國說,位於古坑(棋東段、建德段、石坑段)1801號水源涵養保安林298公頃,該土地上許多農民世世代代在此耕種,農民因為無法合法租耕,導致無法申辦農保,遇天然災害也不能獲補助,影響其權益。最後歷經26年後的今天終於得以解編,使農民辛苦耕作一輩子的土地能承租而有了一份合約,讓他們能安心耕作,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