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顧立雄坦言有律師性格 教授兼獨董問題研議這麼做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針對大學教授兼任上市櫃獨董,金管會研議未來應要有程序完備性,在提名時,就要拿到學校同意函,屬於應提出的相關證明文件。(圖/記者葉政勳攝 ,)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針對大學教授兼任上市櫃獨董,金管會研議未來應要有程序完備性,在提名時,就要拿到學校同意函,屬於應提出的相關證明文件。(圖/記者葉政勳攝 ,)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教育部「拔管」案引爭議,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被質疑「先上車後補票」,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3)日表示,在程序完備下,金管會歡迎教授兼任上市櫃公司獨董,促進產業公司治理,但審查時在同意程序上,目前依規定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這部分金管會將與教育部協商,先由大學判斷是否適合兼任,在取得大學同意的證明文件,再作公司提名,這樣的程序可能較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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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今日邀請金管會就「公司治理角度說明管中閔教授選任台灣大哥獨立董事適法性及出席薪資報酬委員會有無利益迴避疑義問題」 ,進行專案報告。對於與媒體為了拔管案針峰相對,顧立雄強調,歡迎媒體監督,雖然媒體有採訪自由,但也要有一定的公共性及專業性,在這原則下願接受全面檢驗,只是對於有媒體挑釁,他坦言「我有律師個性」。

至於拔管爭議,顧立雄會中也明確表示,依照證交法管中閔當選獨董沒有疑義,但在證交法之外,教育部有特別規定,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在台大與台灣大未簽署產學合作契約及未取得台大同意函前,管中閔不應執行台灣大獨董職務,參與董事會決議,否則會有董事會決議效力的問題及違法在外兼職的問題。

對於台大校長好像在5月就已同意管中閔兼任台灣大獨董,顧立雄受訪時則表示,這要問教育部,但他看到的法律意見書是說只是一個內部簽辦,不是正式文的表示,同意還是要對外發文,這是就他法律觀點來看。

至於這是否會影響管中閔當選獨董?顧立雄認為,因事後已取得台大同意,只是同意時間點從股東會改選通過開始,所以沒問題,也因請求台大同意的時間點在6月14日股東會後,也是現在雙方爭執的地方。

只是立委認為,依照公司法股東會改選通過即就任,若照金管會的說法,現在台大有140位教授都在上市櫃公司兼任獨董,大家情況都一樣,金管會要不要查?如果照金管會這種標準,以後上市櫃公司可能都找不到人當獨董?

顧立雄則回應,他不擔心上市櫃公司找不到獨董,但金管會可以請證交所來查清楚,是不是很多公司的獨董都有這樣問題,了解公立教授兼任過程及流程。

不過,顧立雄也強調,在程序完備下,金管會還是歡迎教授兼任上市櫃公司獨董,促進產業公司治理,因此,他看這問題,未來要有程序完備性,研議在提名董事時就要拿到學校同意函,納入證交法所授權訂定的「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第4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中,他並承諾1個月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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