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三溫暖要注意 消保處查核有9成業者違規

▲行政院消保處今(4)日公布三溫暖業者聯合查核結果,發現12家業者中,只有1家全部符合規定。圖為泡湯示意圖。(圖/NOWnews資料照)
▲行政院消保處今(4)日公布三溫暖業者聯合查核結果,發現12家業者中,只有1家全部符合規定。圖為泡湯示意圖。(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喜歡泡湯、洗三溫暖的民眾注意囉!行政院消保處今(4)日公布三溫暖業者聯合查核結果,發現12家業者中,只有1家全部符合規定,其餘11家在建築安全、消防安全、衛生安全、商業經營或定型化契約等項目未符合規定,已請主管機關轉知各地方政府要求業者改善,提醒民眾要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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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三溫暖消費環境封閉,消費者面臨意外發生時所需要的反應時間遠較一般環境為長,消保處於去年12月間針對北中南12家三溫暖業者進行聯合查核,結果發現在建築安全管理部分,有3家未符合規定,分別為安全梯未符、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未符,及加蓋涉及違建。

消防安全管理也有2家未符合規定,分別為室內消防栓設備未符、警報及避難逃生設備未符;衛生安全管理有4家未符合規定,其中醫藥箱藥品過期情形為常見缺失,有3家;商業經營管理則有6家未符合規定,其中未設置緊急鈴等設施為常見缺失有5家。

此外,違規情形嚴重的是在定型化契約方面,12家裡面就有11家未符合規定,其中未記載履約保證機制為較常見的缺失有11家,禮券記載業者的資訊不足、未記載面額或使用方式等也屬常見的缺失,分別有9家不合格。

消保處表示,針對查核所發現的違失,已請經濟部、衛福部及內政部等機關盡速依法處理,另請經濟部及衛福部督促地方政府將常見缺失態樣列為輔導重點,對三溫暖業者宣導適法的經營模式,提醒消費者,在選擇三溫暖消費場所時,除了注意公共安全及衛生管理之外,購買禮券時也要留意業者是否已充分記載發行人資訊等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以充分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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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