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裝可憐到處借錢 竟遇到便衣警察遭逮

▲通緝犯為了買毒品竟裝可憐到處向人借錢,沒想到竟碰上便衣警察而自投羅網(圖/ 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8.05.05\\)
▲通緝犯為了買毒品竟裝可憐到處向人借錢,沒想到竟碰上便衣警察而自投羅網(圖/ 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8.05.05\\)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少年仔!借我幾百塊好不好?」,1名男子為了買毒,竟裝可憐到處向路人借錢,日前在建成路口見到1名年輕小夥子,便鎖定目標上前開口借錢,未料這次竟然踢到鐵板,因為這名年輕人竟是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的警察,警方憑著敏感度認為男子行跡十分可疑,經查證身分發現男子為竊盜通緝犯,當場將男子逮捕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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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警員劉凱豪於1日下午轄內執行便衣巡邏,行經東區大興街與建成路口時,突有1名男子騎乘機車上前搭訕,稱自己腳受傷無法工作希望可以贊助一些生活費。

劉員直覺男子神色有異,先行查證車牌發現非為車主本人,且又無法答出車主為何人,便指示男子靠邊停車並出示證件表明警察身分,男子一聽是警察立刻改口只是要問路,經查證男子身分,發現陳姓男子(48歲)竟是今年4月27日臺中地院發布之竊盜通緝犯,陳男拿出地院之解送歸案證明書,信誓旦旦表示自己有去報到,只是電腦還沒更新,經警方查證男子出示之證明與4月27日竊盜通緝不同案,便依法將陳男逮捕解送歸案。

陳男供稱其今年4月11日才因詐欺通緝遭警方查獲解送臺中地院歸案,因法官特別吩咐要將解送歸案證明隨身攜帶,以免電腦尚未更新期間又再度遭逮捕,所以陳男便將該證明當護身符一樣隨身攜帶,以為拿出證明就有免死金牌,遇到警察也可以老神在在,未料竟查出有另案通緝,讓陳男當場傻眼,只好乖乖配合再度到法院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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