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遇攔查眼神露餡 溫泉之旅「泡湯」

▲李姓毒品通緝犯欲到谷關泡溫泉,途中被員警攔查逮捕歸案,哀嘆要去泡湯之旅真的「泡湯」了。(圖/記者黃玿琮攝2018.5.7)
▲李姓毒品通緝犯欲到谷關泡溫泉,途中被員警攔查逮捕歸案,哀嘆要去泡湯之旅真的「泡湯」了。(圖/記者黃玿琮攝2018.5.7)

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李姓男子與幾個麻吉朋友相約,一起上山準備到谷關泡湯,途中被和平警分局和平派出所聯合路檢小組攔查,員警見李男未繫安全帶,原本只是好心提醒,卻因李男神情緊張,眼神飄忽;經員警用電腦查詢,發現李男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遭通緝在案,警方當場逮捕並帶回偵訊後,移送地檢署執行,李男供稱因在外工作不知自己被通緝,哀嘆要去泡湯之旅真的「泡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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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警方執行夜間取締酒駕勤務,4日晚間約10點許攔檢一輛自小貨車時,見車內李姓乘客(22歲,多項毒品前科)未繫安全帶,員警原本只是好意提醒李男,搭乘車輛應繫上安全帶,尤其山區道路蜿蜒,要遵守道路交通相關規定才能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員警善意提醒時,卻發現李男的眼神飄忽、眼睛不敢直視警察,讓員警覺得可疑,經警用電腦查證後,發現李男為臺中地檢署發布的毒品通緝犯,員警隨後亦在李嫌的身上查獲一個安非他命吸食器(內含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品通緝等罪嫌,解送地檢署歸案。

李嫌事後向警方詢問,警察取締酒駕不是都只看有沒有喝酒而已,頂多盤查駕駛身分,怎麼不盤查駕駛卻盤查我這個乘客呢?員警笑說,這是警察專業判斷,並勸戒李嫌歹路不要走。

和平警分局長陳永昌表示,雖然轄區位處偏遠,但員警均能落實勤務執行,有效打擊犯罪;為使民眾有更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警方將持續利用各種勤務,積極盤查可疑人車,將犯罪者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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