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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司發行公告書中表示,李革及趙寧、劉曉鍾、張朝暉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間接股東、董事 / 高級管理人員,他們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 IPO 前已發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在持股鎖定期屆滿後,有關人士將及時按照上交所相關規則申報持股及其變動情況;在相關人士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 25%。
在公司上市後 6 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均低於發行價,或上市後 6 個月期末收市價低於發行價,相關人士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在上述鎖定期的基礎上自動延長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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