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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姓男子不勝酒力跌坐路旁,員警取出酒測器欲實施酒測。而卜男欲拖延酒測時間,拿起手機一直撥打,員警告知若拒絕酒測,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舉發,並依法扣車。過程中,卜姓男子除規避酒測,並對員警叫囂,並以「你算什麼XXX」侮辱執勤李姓員警,並佯稱員警踹他等語。警方為防卜男有酒醉脫序導致公眾往來通行安全之虞,將他逮回派出所。
卜男經帶返勤務處所後,隨即酒醒向執勤員警致歉,並表示願意接受酒測。經酒測後,測試值達0.68MG/L,並對自己適才於路檢點的脫序行為表示渾然不知。警方詢畢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