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贓車遇巡警 通緝犯慌張露餡遭逮

▲林姓犯嫌所竊取的腳踏車。(圖/吳政緯所長提供)
▲林姓犯嫌所竊取的腳踏車。(圖/吳政緯所長提供)

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

因違反毒品防制條例而遭通緝的34歲林姓犯嫌,日前在竊取一輛腳踏車後,於深夜騎乘在湖子內重劃區內,由於腳踏車未開啟照明及警示燈光,適為執行巡邏勤務的八掌派出所員警於路過時發現,基於保護腳踏車騎乘當事人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員警因此上前關心詢問,但林嫌於警方靠近後,因心虛致行為慌張,員警覺林嫌神色有異後立即示警攔停,並經隨身攜帶之小型電腦查證到林嫌為通緝查捕中的逃犯,警方於是將林嫌逮捕帶回派出所調查訊問,訊後並將嫌犯依法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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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八掌派出所所長吳政緯、警員吳旻峰於日前執行深夜巡邏勤務之際,在湖子內重劃區工地加強巡邏時,發現有一名男子騎乘腳踏車未開啟照明及警示燈光,巡邏員警為保護腳踏車騎乘當事人及其他用路人安全,遂將巡邏車行駛靠近關心查看,當巡邏車靠近之際見男子騎乘的腳踏車連裝設有照明、警示燈光設備都沒有,然男子於見警方靠近時有似乎有行為慌張之舉動,經示警男子停車並出示證件配合警方身份查驗之際,男子於見警方靠近要求出示證件接受檢查時有停頓猶豫情形。

吳政緯所長等2員警見狀後立刻上前將男子攔停,男子經攔停後,於警方再次要求配合盤查時神情越是更加緊張顯露出慌張樣,似乎在隱瞞其他事,男子此舉越是讓所長等2員警感到可疑,經透過以隨身攜帶之小型電腦向男子身分查證辨識,查證到34歲林姓犯嫌為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發佈為違反毒品防制條例通緝罪名的在案通緝中查捕逃犯,另還查獲林嫌所騎乘使用之腳踏車係為竊盜而取得之物。

吳政緯隨即呼叫線上其他警力迅速到場支援,並將林嫌所竊取得手贓車查扣把人逮捕帶回派出所調查訊問,訊後將嫌犯全案依觸犯刑法竊盜罪嫌報請法辦,同時解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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