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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2018年1月間在書局及連鎖賣場等銷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鉛筆及6件顏色鉛筆,共計16件樣品,依據檢國家標準CNS 552「鉛筆、顏色鉛筆及其筆芯」檢測「筆桿塗料中之有害物質」及「筆芯中之有害物質」2項品質項目,並依照「文具商品標示基準」查核「中文標示」。
標檢局表示,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中文標示有9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未正確標示中文商品名稱、未完整及正確標示廠商資訊。
針對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標檢局指出,鉛筆商品非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品目,「中文標示」經初步查核不符合的商品,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辦理後續處置事宜,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的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市售鉛筆商品時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