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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10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主要保障內容涵蓋疾病或 意外身故保障、失能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限免繳保費學生)、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保險金、集體中毒慰問金等多重保障。
至於107學年度保單條款與 106 學年度主要差異有兩部分,一、65足歲以上的被保險人, 保障範圍限意外事故且保費需全額自負;二、「住院醫療保險金」及「傷害門診保險金」的醫療費用,達500元以上者全額給付,未達500 元則不給付。但經教育部考量弱勢家庭的經濟負荷,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未達500元部分,仍由教育部訂定計畫編列預算補助,並由國壽代為給付。
▲107與106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差異比較。(圖/國泰人壽提供)
除了學生團體保險的守護外,為推廣永續意識,國壽也攜手教育部共同推動 「永續校園推廣計畫」,由 5500名學保服務人員擔任「校園永續推廣大使」,針對反毒宣導、環境保護及校園安全等永續議題提供活動與相關教材,透過舞台劇、講座、動畫、App 遊戲和電子手冊等資源,向廣大學子介紹永續知識與宣導其重要性,107學年度也將持續運用互動式學習,同時深化反毒與環境教育等議題,擴大校方與師生參與,進一步擴散校園永續的正面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