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身障換證 衛福部:不強制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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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6日電)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副署長祝健芳今天表示,未來針對領有舊制永久難以回復身心障礙手冊民眾的處理機制就是每五年換證,對於永久身障朋友,重新鑑定是權利,不再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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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領有舊制永久難以回復身心障礙手冊民眾,衛福部原先要求必須於108年7月11日前強制重新鑑定,引發民怨。民主進步黨立委劉建國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舊制身障手冊重鑑爭議有解」記者會。

劉建國表示,若領有舊制永久難以回復身心障礙手冊民眾未能如期完成鑑定,衛福部將取消福利及資格,這對身障朋友是非常嚴重的傷害。

劉建國說,衛福部長陳時中3日列席立法院備詢時,曾當面曾諾,對於領有舊制永久難以回復身心障礙手冊民眾,重新鑑定將視為權利,而不再強制。目前僅剩一年的時間,既然陳時中已做出承諾,相關單位行政流程就應加速、從簡辦理。

與會的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俊麟表示,身障者光要去一趟醫院就很困難,當初領有舊制永久難以回復身心障礙手冊也是透過醫療系統判斷,現在政府卻片面決定必須要重新鑑定,這是很多身障朋友不能接受的地方,盼政府未來處理弱勢議題,要思考如何不擾民,並協助人民。

與會的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表示,按照陳時中所承諾的,本來領有舊制永久難以回復身心障礙手冊民眾,104年7月11日以後分四年逐步換成證明,並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給予五年效期,最快109年7月11日將到期,到時將按照換證機制持續換下去。

祝健芳說,當身心障礙朋友覺得經過五年後狀況變差,或是有其他障礙類型出現,可自己主張到醫院重新鑑定,這都尊重障礙者,重新鑑定對於永久難以回復的身障朋友是權利,不是義務。未來針對領有舊制永久難以回復身心障礙手冊民眾的處理機制就是每五年換證,並伴隨需求評估。(編輯:陳永昌)10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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