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職併公職溢領 銓敘部:8/10前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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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6日電)銓敘部今天表示,退休(職)人員因採計社團年資溢領總金額約新台幣2億1932萬元,依規定必須於8月10日前返還,若未在期限內返還,將移請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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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民國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後,銓敘部在1年期限內,已清查應處理的對象、重新核計退離給與、清查溢領金額及追繳事宜。

銓敘部指出,總計經扣除已採計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者,計271人(含公務人員250人及政務人員21人);退離給與經重新核計而受影響者,計219人(含公務人員202人及政務人員17人)都應依處理條例規定,自107年5月12日起,依重新核計後的結果減少支領退離給與。

銓敘部說,預估政府每月約可減發新台幣119萬元,每年約可減發1428萬元。

銓敘部指出,退休(職)人員因採計社團年資而有溢領金額部分,經逐一清查後,總計溢領金額約2億1932萬元(含公務人員部分溢領金額約1億8387萬元;政務人員部分溢領金額約3545萬元)。

銓敘部說,已於今年5月11日以書面處分,令領受人或各相關社團,於107年8月10日以前返還溢領金額;如沒有在期限內返還,將會依規定移請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編輯:蘇志宗)10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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