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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 表示,亞太電降低用戶使用台灣大網路的數量及比例,相關情形雖已優於 2015 年 10 月對 NCC 的承諾,但違反法令規定的事實仍然存在,且持續 3 年 4 個月以上,已影響消費者寬頻近用權。
NCC 說,統計去年 12 月電信客訴案件,亞太電客訴量 174 件,占總客訴量 669 件 26.01%,其中以通訊連線品質方面約占 75%,顯示客訴比例高於同業,及通訊連線品質方面仍需加強改善。 NCC 指出,亞太電行動寬頻系統未依許可的系統建設計畫進行建設,又未經核准使用台灣大接取網路方式提供服務,2 家公司違反法規,前經 6 次裁處罰鍰並命限期改善,2 家公司雖辦理相關改善作業,但 2 家公司違規事實仍持續存在。
NCC 強調,審酌此行為應受責難程度、違法行為持續時間、整體客訴比例偏高,依法對 2 家公司各裁處罰鍰 240 萬元,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或廢止其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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