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喬裝回老家 警方人臉辨識一痣露餡

▲林男想躲十年徒刑遭通緝喬裝回老家務農,竹崎警人臉辨識一痣未差百口莫辯。(圖/竹崎警分局提供\\)
▲林男想躲十年徒刑遭通緝喬裝回老家務農,竹崎警人臉辨識一痣未差百口莫辯。(圖/竹崎警分局提供\\)

記者任禮清/嘉義縣報導

遭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緝因偽造文書數案併判處10年8月刑的林姓男子,近日喬裝回到嘉義縣竹崎鄉內埔山區已久未回的老家,打算務農種植水果假冒從善躲藏,竹崎警分局內埔派出所警員巡邏眼尖發覺該處年久無人居住,屋內電燈卻亮著,屋前草坪一男子除草未帶證件,警員以行動電腦人臉辨識顯示為通緝犯,男子還辯稱該通緝犯是其哥哥,然而臉上痣的位置吻合無誤,雖堅持否認經繼續作指紋辨識,林男自知難逃法網,警方全案依偽造文書通緝案移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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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崎警分局表示,內埔派出所警員沈來旺、蘇囿竹於執行巡邏勤務,傍晚巡經內埔山區偏僻的鄉村農路,眼尖發覺該處年久無人居住,屋內電燈卻亮著,見屋前草坪有一名男子在除草,遂上前詢問該男子,男子稱未帶證件,只有假日才回該處整理農地。

警方見男子眼神閃爍又說錯身分證號,即以行動電腦人臉辨識,顯示該男子為通緝犯,林姓男子即辯稱該通緝犯是其哥哥,警方告知臉上痣的位置吻合,其仍堅持否認且信誓旦旦請警方可詳查,待警方多方查證並告知作指紋辨識時,其自知已難逃法網,始承認自己就是該名通緝犯。

林男以驚訝語氣告知警方說,他才回來不久且當下在割草務農的樣子,警方也能查獲他,真後悔回老家。林男子因偽造文書數案併判處10年8月之重刑,遭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8月間發布通緝,為逃避刑期居無定所四處躲藏,林男聯想到已久未回之嘉義縣竹崎鄉的老家,地處偏遠且人煙稀少,遂打算返老家從事務農種植水果,以為應當不會被當地警察識破。警方全案依偽造文書通緝案移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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