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明年起新申請興櫃公司 應設獨董

中央社 財經 / NOWnews
中央社 財經 / NOWnews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7日電)櫃買中心今天表示,為強化興櫃公司治理,及落實董事會監督職能,自108年起新申請登錄興櫃的公司應設置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2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董事長陳永誠宣布自108年起新申請登錄興櫃公司均應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及其相關規定設立獨立董事。

櫃買副總經理林瑛珪表示,興櫃公司約有8成均已設有獨立董事席次,預期在推動上不會造成太大困擾,其餘未設置獨立董事的公司只要在110年度董監改選後設置即可。

招商部分,陳永誠表示,海外與本地同步進行,海外台商來台掛牌部分,今年1月去馬來西亞舉辦說明會,也去了中國大陸,接下來6月會去美國,6月底7會去泰國招商。

陳永誠指出,海外法說部分,繼香港之後,會有新加坡、馬來西亞場次,另外,櫃買中心預計6月赴波士頓參與BIO2018北美生技展系列活動,在當地招商。

台灣部分,為協助更多台灣優質企業上櫃,並強化對發行公司的服務,將到中南部做一對一的說明服務。

陳永誠表示,據櫃買中心實地了解,接班問題是很多中小企業普遍面臨的問題,也是企業主考慮的問題,進入資本市場掛牌也是解決接班問題的方法之一,無論是接班、資金及人才等都相對有利。(編輯:陳永昌)1070517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