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人發起連署 籲重啟校長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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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7日電)台大校長遴選案紛擾多時,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和法律系畢業校友發起連署,呼籲台大重啟校長遴選,並重建校務會議正當程序,以建立台大學術與法治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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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2月上任,後續卻因遭多項質疑引發爭議,教育部5月4日發函給台大,針對遴選程序中有資訊未揭露等行政瑕疵,請台大一併注意和審慎處理,並請台大重啟校長遴選。

台大於5月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過冗長討論,最後表決通過台大心理系教授徐永豐、台大農經系教授官俊榮的提案,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必要時學校可以依法尋求救濟。

一群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和台大法律學院校友近日發起「重啟校長遴選、重建校務會議正當程序、建立台大學術與法治典範」連署,號召學者、律師等法律人加入連署,目前已有20多位學者響應。

連署聲明指出,台大校長遴選風波至今未息,台大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欠缺充分且專業的法律問題盤點,未事先針對法律救濟的得失、延宕期限及勝訴可能性進行嚴肅評估,更未充分揭露相關資訊,正反意見也未能充分表達討論。

聲明也提到,校務代表在資訊不明、利弊不清、法律規範及風險渾然不知的情形下,通過請教育部儘速聘任,必要時依法提起救濟的決議,而臨時校務會議結果罔顧法治,曲解大學自治,棄重要資訊不揭露、利益迴避無從處理的重大遴選瑕疵於不顧,欠缺專業資訊與民主審議作為基礎,達成的只是錯誤的形式民主,對此深感難堪與遺憾。

為建立校園決策民主程序的正當性,重拾大學自治應有的典範與功能,連署聲明呼籲,請台大重啟校長遴選程序,暫不受臨時校務會議決議的影響,並重整校務會議程序規範,以符合論辯倫理與民主正當要求,也請台大行政單位謹守行政中立,提供專業嚴謹的法律爭議與問題分析評估。

連署聲明也請校務會議代表,就校長聘任權限、候選人資訊揭露與利益迴避的程序瑕疵、違法兼職、學術倫理、校務會議中立義務、行政單位校內言論自由保障與相關權限行使等議題進行實質討論,以形成程序正當、實體正義的台大師生意志。(編輯:施燕飛/唐聲揚)1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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