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分離明年7月上路 台新金董娘彭雪芬受影響 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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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 (17) 日宣布,因應「金金分離」政策明訂入法,將修改銀行法、金控法,規範專業董事應為自然人、及專業自然人董事名額,同時從嚴規範金控及銀行負責人資格條件,考量此次屬重大制度變革,預計 2019 年 7 月施行上路。一旦金金分離上路,台新金董事長夫人彭雪芬於新光金擔任董事一職將首當其衝,此外,金金分離公股行庫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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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已研擬修正「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及「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部分條文。至於相關準則的違反裁罰規定,屬銀行法修法範圍,目前也正在研議中。

顧立雄表示,此次修法明訂,法人擔任銀行或金控董事時,如該法人或「其關係人」同時擔任其他金融機構的董事,被推定有利益衝突,依法即解任。

而所謂關係人範圍,原則將參照銀行法及金控法,有關同一法人的關係人規定,並小幅限縮,同一關係人範圍包括董事長配偶與直系二親等內。

媒體關切以此原則,台新金董事長夫人彭雪芬,以家族投資的進賢投資公司代表人擔任新光金董事,這樣是否符合金金分離?顧立雄表示,新規定 2019 年 7 月 1 日上路,若這樣情況發生在上路之後,就違反金金分離規定,彭雪芬擔任新光金的董事要被解任。

同時,金金分離原則不適用於公股行庫,顧立雄說,政府屬於當然適格的大股東,所以不須適用銀行業大股東適格性審查,但政府或政府指派的代表人,不能同時擔任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理人,舉例來說,台灣金控對華南金控有持股,台灣金過去曾指派「經理人」到華南金當董事,未來將不允許。

此外,修正增訂資產規模達 1 兆元以上的金控或銀行,董監事在 5 人以下者的專業董事由 2 人增為 3 人,董監事超過 5 人者的專業董事,則為每增加 4 人應再增 1 人調整為每 3 人應再增 1 人。

銀行及金控的專業董事應為自然人,並考量董事會的多元組成對公司治理有助益,明定若全體董事超過 13 人,專業自然董事應有 5 人。

不過,屬於金控的子銀行、政府 100% 持有的銀行,專業董事則無須為自然人,故公股行庫影響不大。

顧立雄表示,由於自然人專業董事屬制度重大變革,需給予業者緩衝及準備期間,同時考量股東會多在 6 月召開,此次修正將明訂自 2019 年 7 月施行,意即在明年 7 月後全面改選的董、監事,均需符合此次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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