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分離明年7月上路 台新金董娘彭雪芬也受影響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召開記者會,說明金金分離及自然董事新規定。(圖/記者顏真真攝 , 2018.5.17)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召開記者會,說明金金分離及自然董事新規定。(圖/記者顏真真攝 , 2018.5.17)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金金分離」正式納入銀行法與金控法,並預計自明(2019)年7月1日實施,至於近來市場關注台新金控董事長夫人彭雪芬以進賢投資公司代表擔任新光金董事一事,顧立雄答覆說,若這樣的情況發生在新規定上路後,彭雪芬任新光金董事就違反「金金分離」規定,要被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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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17日親自公布金融3大改革措施,包括拉高金融業委託書徵求門檻 、金金分離及自然人董事等新規範。在「金金分離」方面,金管會將修正「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及「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部分條文。其中增訂法人擔任銀行或金控董事時,如該法人或「其關係人」同時擔任其他金融機構的董事,被推定有利益衝突,依法即解任。

至於關係人範圍原則將參照銀行法及金控法,有關同一法人的關係人範圍有小幅限縮,以法人的董事長、其配偶及直系血親為主。

在自然人董事部分,金管會增訂資產規模達1兆元以上者,董監事人數在5人以下者,專業董事由2人調整為3人,人數超過5人者,由每增加4人應再增加1人,調整為每增加3人要再增加1人。另銀行及金控的專業董事應為自然人,並明定全體董事在13人以上者,專業自然人董事可為5人,但屬金控的子銀行及政府百分之百持有股份者,其專業董事,無須為自然人。

此外,在金金分離部分,政府直接持有百分之百股分的台灣金控、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及中國輸出入銀行,不受「1家為限」的限制,但所指派的負責人仍應符合競業禁止原則,不得兼任其他金融機構任何職務。

顧立雄強調,考量自然人專業董事為制度重大改變,宜給予業者緩衝及準期間,另考量股東會多在6月召開,因此,包括金金分離都預計自2019年7月1日施行。

金管會也表示,目前資產規模1兆元以上的銀行有16家、金控14家,包括政府直接持股百分之百的台灣金、台灣銀行及土地銀行;金控的子銀行一銀、兆豐銀、合庫銀、華南銀、中信銀、元大銀、北富銀、台新銀、永豐銀、玉山銀及國泰世華銀,還有中信金、元大金、台新金、永豐金、玉山金、兆豐金、合庫金、國泰金、第一金、富邦金、華南金、開發金、新光金、上海銀行、彰銀、台企銀。

至於1兆元以下則有政府百分之百持股的中國輸出入銀行、金控子銀行凱基銀行、日盛銀行及新光銀行,還有金控及非屬金控的日盛金、國票金及其餘17家本國銀行。

至於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夫人彭雪芬,以進賢投資公司代表人擔任新光金董事,是否符合金管會「金金分離」新規定?顧立雄說,新規定預計2019年7月1日上路,若這樣情況發生在上路之後,就不符合規定,彭雪芬擔任新光金的董事要被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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