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醉倒下體「熱熱的」 張眼見男同事行為嚇傻

▲ OL 小奈因酒醉睡著,醒來後發現同事竟在舔她下體。(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 OL 小奈因酒醉睡著,醒來後發現同事竟在舔她下體。(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酒後要好好保護自己!桃園一名 OL 小奈(化名),前( 2016 )年與同事一同喝酒聊天,因不勝酒力睡著,睡夢中覺得下體「熱熱的」,睜開眼睛竟看到李姓男同事正在用手指性侵她,還舔她的下體,嚇得小奈連忙跑出去打電話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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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小奈和李男原先關係不錯,時常一同出外吃飯聊天。事發當日,兩人和其他同事共 2 男 2 女在一間出租套房喝酒聊天。小奈最先醉倒睡著,另一名同行女同事則因家人不斷來電,先請套房主人送她回家,留小奈和李男共處一室。

李男見當下沒有旁人,加上喝了酒壯膽,竟偷親小奈臉頰,見小奈沒有反應,行為更加脫序,開始脫下小奈的衣服和內衣,親吻小奈胸部和下體。小奈這時察覺有異,張開眼睛看到李男用手指和嘴巴性侵她,當場怒罵「你在幹嘛!」並立刻逃出套房打電話請另名同事來接她,兩人討論後決定報案處理。

桃園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罪刑,被依乘機性交罪判 3 年 2 個月有期徒刑。但李男認為自己只是酒後一時失去理智才犯下大錯,卻被重判,因此上訴希望減刑。

高院 2 次開庭時通知小奈出庭,但小奈身心受創,不願意再跟李男見面,只具狀表示「她造成我一輩子心靈受創,事後還毫無悔意,原判決還太輕。」高院審理李男的減刑各項理由,認定「性侵時間不久」、「無前科」、「素行端正」、「子女眾多」等均無法作為減刑理由,且小奈也不願和解,全案維持原判,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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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