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活動中心老舊 議員建請修繕

▲議員張雅旻建議市府適度開放活動中心,降低社區民眾使用門檻(圖/柳榮俊攝 , 2018.5.21\\)
▲議員張雅旻建議市府適度開放活動中心,降低社區民眾使用門檻(圖/柳榮俊攝 , 2018.5.21\\)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1)日進行民政委員會質詢,議員張雅旻針對潭子、大雅、神岡地區社區活動中心建物老舊失修、空間明顯不足、無障礙設施缺乏,對於老人及身障人士不友善、社區民眾不得其門而入,建議市府適度開放活動中心、降低社區民眾使用門檻,提高使用率,才是最實際有效的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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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市府重視民眾對社區活動中心的使用需求,將比照里活動中心由在地公所爭取編列經費,同步逐年編列預算專案補助公所,讓活動中心的老舊建築與設備都持續改善

張雅旻表示,在地方跑行程時,經常有民眾抱怨,「活動中心不就是社區的家嗎?卻總是不得其門而入。為什麼寧願關蚊子,也不願開門讓社區民眾使用呢?」不過就是去聊聊天、唱唱歌、跳跳舞、動一動,為什麼得花錢才進得去?

據了解,台中市29區625里,活動中心名稱有兩種,一種叫「里活動中心」,歸民政局管,共有172個。另一種叫「社區活動中心」,歸社會局管,屬於公有的,共有244個。私有的數量,則不可考。

張雅旻指出,多數的社區活動中心,明顯空間狹窄、年久失修、設備老舊、漏水嚴重,無障礙設施缺乏,對於老人及身障人士不友善。然而,大多數的活動中心白天大門深鎖,難得見到燈火通明。明明一棟造價好幾千萬,使用率偏低,卻是不爭的事實。活動中心使用率這麼低,社區民眾卻無錢莫入,難道不是管理辦法出問題嗎?

張雅旻說,目前無論是里或社區活動中心,都交由公所管理,里活動中心由里辦公室負責,社區活動中心則委由社區發展協會負責。且都已訂定「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要點」。有關租借或使用、收費標準皆已明文規定。

另外,潭雅神地區的社區活動中心,修繕及維護也是一個急待解決的問題。照理說,主管單位理應負責修繕,但區公所沒有經費,社區發展協會只好求助民意代表,政府的建物,卻要民意代表各顯神通,爭取經費,十分可笑。

社會局表示,部分社區活動中心確實相當老舊,可比照里活動中心模式,由各權管公所爭取編列經費,市府也逐年編列預算專案補助公所,持續改善活動中心的老舊建築與設備。

至於部分活動中心使用必須收費的情形,社會局也說明,市府訂有台中市各區社區活動中心管理使用要點,明訂收費基準,各區公所也可因地制宜自訂區內社區活動中心管理使用相關規定及收費標準。市府將與公所共同檢視,合理調整現行活動中心收費標準,提高民眾使用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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