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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去年李紀珠除了擔任新光金副董事長之外,也兼任新光金總經理及新光人壽副董,總計有3個職務,加上薪酬中還包含了「長期激勵金」,此部分要長期任職才能得到,中途離職就領不到,因此年報上所揭露的是應付金額,而非實際領到的。
不過,新光金在今年3月17日宣布李紀珠即日起免兼總經理職務後,也傳出董事會有意調整她的薪資結構,但獨董林美花對此持保留意見,主要考量新光副董職務重要性增加及李紀珠過去1年多來對公司的貢獻,建議調高月薪及提高月薪加績效獎金的上限,但反對者則認為她已免兼總經理一職,就不該領那麼多錢。
其實,在金融業高階專業經理人的薪酬中,李紀珠薪酬算中間偏高水準,目前在已揭露年報的金融業中,中信金控總經理吳一揆年薪達1億元,中國人壽董事長王銘陽也有5000萬元至1億元的水準,富邦金總經理韓蔚廷、國泰金總經理李長庚的薪資也在3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級距。